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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shanhulu315 于 2016-9-5 09:09 编辑
小力巴师傅看见回复下,谢了。1:你个人觉得单凭某部门的一个文就改变了我们业主和你们能源公司的合同,这合适吗,或者说合法吗?你们的合同里有改变计费方式的条文吗?即便改变后绝大多数业主费用降低了,我认为如果咱们合同里没有相关条文,那也是违法的,违法的结果不一定是坏的,好的结果违法也叫违法,(虽然咱们国内几十年都这样,拿个文找大家收钱都可以,比如头几天南方某地拿一个会议纪要让选炸弹号的车主交几万块,都是违法的,即便有相关条款,格式合同设定完全有利于设定合同一方,也是无效的),所以说是耍流氓没问题。
2计量收费是必需要业主根据屋里情况调整入户流量,怎么调整,不是每个小区都有墙上那种控制面板,让大家一天几次撅屁股调整橱柜下面的阀门吗?四个月,每天都撅几次调整吗?现在这种装修情况,那阀门受得了吗?一旦漏了算谁的,能源公司赔偿吗?不赔吧,那凭什么你们一个节能减排的理由让我们业主增加这么多麻烦和潜在威胁,这权责不对等,如果不赔至少给业主买个保险吧,你们不能合适的都上,不合适的不管。
3根本的,一户业主,维持类似往年的状况,不要求30来度,二十出头就行,不调整入户流量情况下,费用如何变化,增还是减,(假设中间户,不把房山)如果不能大部分人减少费用,就算了吧,大家麻烦,你们也麻烦,
4预交费用,六月份结算,少补,多了转下一年,太不讲理了,现在的科技水平下,你们需要几个月去计算费用吗?这技术就先别弄了,什么时候能三五天计算好再说吧!(三五天都慢)。你们没有理由扣着钱不退,少补多退,这是正道。
5:还有一个小问题,在按面积采暖情况下,为什么传说东北比天津采暖时间长,人家比咱们室外温度还低,可每平米费用比天津低。是谣言还是真的?作为行业内人士能给解释一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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