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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规划是将距离滨海小外二部学校周边300米范围之内的红树湾、天和园、欣欣家园三个小区划到3、4公里远的滨海小外一部上学。同时,却将中心渔港、旅游局、等3、4公里外的小区划到二部上学
这样规划不合理也不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小学的设置应当有利于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九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适当设置小学、初级中等学校,使儿童、少年就近入学。”《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的设置,由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小学的设置应当有利于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 这些规定,明确了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的权利,明确了地方各级政府保障其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权利的义务和责任。就近入学的政策目标就是为每一个儿童提供平等的受教育的权利,确保教育的公平原则。
《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 50099—2011)第4.1.4城镇完全小学的服务半径宜为500m,城镇初级中学的服务半径宜为1000m。明确规定了就近入学的合理距离是500 m。
希望社会局依法规划学区:1.保障学校500米范围内的小区业主孩子就近上学,也就是首先保障万通新新家园、天房天和园、首创红树湾业主的小学生在就近的滨海小外二部入学;2.在保障就近入学的基础上,根据教育资源统筹安排学校500米以外的小学生划片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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