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旅品致鸿熙 中加生态示范区木汐海岸

生态梦网 -- 中新天津生态城社区门户网站

查看: 2662|回复: 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关于户口的问题

[复制链接]

2

主题

37

帖子

615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615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6-3-21 11:53:4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请问大家谁知道,大港的户口如果在生态城买房,孩子就能转过来上学吗?怎么把户口转到生态城?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

主题

37

帖子

615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615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6-3-21 12:07:02 | 只看该作者
有知道的吗?谢谢大家!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7

主题

185

帖子

814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814
板凳
发表于 2016-3-21 12:09:14 | 只看该作者

受理条件   居民因搬迁或购房,在市内六区、环城四区、滨海新区之间或两区三县之间迁移户口,需在新住址立户迁移的,手续齐全当场办理。(迁移人需与落户地房主系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外)祖父母关系、(外)孙子女)   所需要件   1.迁移人《居民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房屋产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迁移人年满6周岁的,每人一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已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可免提交);
4.其他视情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具有以下特殊情形的:
1.迁移人非房主的,提供房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意落户书面证明材料,以及迁移人与房主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如:原始户籍底档、出生证、独生子女证、职工履历表等);
2.迁移人无法到场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迁移人本人签名的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对户内成员中含有亲朋好友或非亲属整户由原址迁移至新址落户的,在房主和户主出具同意接收证明的前提下,可予办理迁移落户手续。

具体情况可以看看这个:http://www.ecodreamers.com/thread-420-1-1.html,打里面的户政大厅电话咨询一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

主题

37

帖子

615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615
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16-3-21 12:13:39 | 只看该作者
好的,非常感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生态梦网版权所有   © 2013-2015 ECODreamers.com     津ICP备14004310号

本站信息均由会员发布  不代表生态梦网立场  禁止在本站发表与国家法律相抵触言论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