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关于2016年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区申请入学登记办法》日前出台,入学时年满6周岁即2010年8月31日及其以前出生的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可以前往辖区对应的登记点进行入学申请登记。目前《滨海新区2016年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区申请入学登记办法》已在新区各小学门口公示。 登记时间 2015年11月30日至12月30日周一至周五每天下午3:30—4:30 登记地点 辖区对应的登记点 登记对象 年满6周岁即2010年8月31日及其以前出生的随迁子女 登记时应提交的基本材料 ●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本市合法居所的证明 包括自有住房房地产权证或与配偶共有住房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已签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尚未取得房地产权证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务工就业证明 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确立劳动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明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或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就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本市或原户籍地卫生部门签发的随迁子女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说明 1.居住证持有人持“五证”只能到所对应的一所学校申请登记。 2.居住证持有人要确保所提供材料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子女入学资格。 3.此次随迁子女入学申请登记后,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委员会在妥善解决天津市户籍适龄儿童学位的基础上,统筹解决持有“住房”五证随迁子女的学位,若出现还有空余学位且又不能完全容纳所有“租房”五证随迁子女入学需求时,将通过电脑随机派位确定部分持有“租房”五证随迁子女的学位。对于电脑随机派位未成功的“租房”五证随迁子女做好回原籍入学的准备。 4.申请转学登记的随迁子女除提供“五证”外,还要提供学籍卡,只能到所对应的一所学校申请登记,并且确保所提供材料真实准确。对于申请转学人数超出学校学位数的,将通过电脑随机派位确定部分持有“五证”随迁子女的学位。对于电脑随机派位未成功的随迁子女,请做好继续在原籍就学的准备。 2015-11-24 06:55:11 来源:[url=]滨海时报[/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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