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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15 19:31:41 来源:滨海时报
■ 到2020年,中新天津生态城建设成为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示范区、绿色发展体制机制的创新区和绿色思想文化的策源地。
■ 确定生态城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的六大任务、120余项具体工作;围绕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需要,赋予生态城产业、财税、金融、资源环境、社会发展等领域的18项配套政策措施。
昨日(14日),国家发改委和天津市政府在京联合召开《中国-新加坡天津生态城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本次发布会自2014年10月3日国务院批复《实施方案》以来,首次正式对《实施方案》作出说明。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天津市委常委袁桐利,以及新加坡国家发展部代表出席发布会。
据了解,经过6年的开发建设,生态城具备了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的良好基础和条件。确立了绿色发展的目标定位和指标引领下的城市建设路径;初步形成合理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格局;形成以文化产业、信息技术、节能环保、金融服务为主导的绿色产业聚集态势;全部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全面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非传统水利用形成规模,生态环境显著改善;建立了中新合作、政企分开、市场运作的城市建设管理新模式。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现状与基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主要任务、体制机制创新、支持政策等内容。《实施方案》确定,到2020年,中新天津生态城建设成为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示范区、绿色发展体制机制的创新区和绿色思想文化的策源地。主要指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成为全国绿色发展的示范,成为我国向国际社会展示绿色发展成效的窗口和对外交流的平台。
《实施方案》同时确定了生态城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的六大任务、120余项具体工作。另外,《实施方案》专辟一章,强调创新绿色发展的体制机制,要求生态城在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突破政策法规障碍,积累经验,为推动全国绿色发展提供借鉴和示范。在配套政策方面,《实施方案》围绕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需要,赋予生态城产业、财税、金融、资源环境、社会发展等领域的18项配套政策措施。
《实施方案》还要求,成立由国家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国务院有关部门、天津市人民政府等参加的天津生态城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中新天津生态城开发建设重大问题的指导和协调,加强实施情况的检查督促和经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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