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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们是生态城鲲玉园2号楼业主和居民,长期受人为故意弄出的巨大噪音困扰,寝食难安,恳请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采取切实举措解决问题,还我们平静安宁的生活。
2号楼402现居民(非业主),大约去年5、6月份搬入居住,自此噩梦开始降临。该居民敲敲打打弄出各种声响惊扰四邻,我们与之交涉,好言相劝。其不仅不加收敛,反而破口大骂变本加利,专门选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弄出巨大声响,一夜总要折腾几次,让左邻右舍苦不堪言。
最早我们向物业反映此事,物业多次规劝无效,后有业主多次报警,派出所出警后该居民拒不开门也不出声,社会局派员多次上门做工作,该居民要么避而不见,要么置之不理,都没有明显成效。业主、物业及相关部门也多次与402业主联系,均没有得到回应和配合。我们对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的付出表示感谢,然而困扰我们的问题没有解决,还请继续努力。
我们有老人,也有小孩,有的业主白天工作压力很大,晚上好不容易入睡,惊醒后再难安寝。老人也休息不好,8个月小孩多次半夜惊醒啼哭,被迫送到父母家抚养。女人夜半总被吓醒,一个人都不敢在家,精神上总是感觉紧张,压力很大。我们的工作和生活被严重影响,精神更不得安宁,好好的生态小区新居,被一个没有公德之人搅得鸡犬不宁,实在让人气愤。
构建和谐社会、创建文明小区,需要邻里和睦、居民友善,更需要管理。对这等缺乏公德、极端自私自利、损人不利己的行为,职能部门应该采取措施制止。《治安管理处罚法》、《民法》和《物权法》都有相邻关系的规定,相邻各方在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时,要互相协作,兼顾相邻人的利益。在居所内故意敲打弄出噪音,侵害他人权益,肯定是违法行为。
该居民在楼道乱放垃圾,室内堆积收来的废品,致使夏天蚊蝇乱飞,冬天蟑螂繁衍,污染公共卫生。该居民行为乖张,不可理喻,很多人怀疑其是否有精神异常,如果这样的话,应该搬离此地,由其监护人加强监护。
鉴于依靠我们个人无法解决纠纷,特此,鲲玉园2号楼备受侵扰的业主和居民联合恳请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尽快给予协调解决。
2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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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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