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天津市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为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全面做好本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工作,确保作业期间安全,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 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10月15日为2024年人工影响天气主作业期,实施高炮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全年开展火箭人工增雨(雪)作业。
二、作业区域: 北塘街、新城镇、茶淀街、杨家泊镇、古林街、太平镇、中塘镇、胡家园街所辖界内。
三、作业设备: “三七”高炮、火箭发射装备。
四、注意事项: 1.实施作业时,作业点当地及周边群众请自觉树立安全防范意识,严禁无关人员围观。 2.发现弹药残骸处理办法:“三七”高炮发射的炮弹在空中自爆催化,火箭在空中催化后自毁,残骸下落后没有环境污染。如果发现故障弹或弹药残骸,请不要靠近,并立即向区人影办、当地政府或派出所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可擅自拆除、搬动或储藏,否则后果自负。发现残骸或残骸对人、物造成损失请与滨海新区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22-25329243,手机:15122265076)。
特此公告。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2024年3月22日 来源:滨海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