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住北塘 在北塘买的房子,目前这个房子空闲不住了,为什么还要缴纳采暖热损费呢?我在网上查是不需要交的,为什么采暖公司还让交呢?
城市管理委员会回复: 按照《天津市集中供热暂停和恢复用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暂停用热期间,每个供热期热能损耗补偿费收取标准为以面积计费方式计算的供热采暖费的20%,非居民用热户从2010-2011供热期开始收取,居民用热户从2011-2012供热期开始收取。”因此闲置房屋仍需交纳热能损耗费。
供热单位工作人员于10月11日对您进行电话回访,您对供热单位的处理结果表示满意,供热单位还会对您进行跟踪服务。
来源:北方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