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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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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8 13:2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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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英铭稻草人 于 2014-9-18 13:27 编辑
居委会成立需要条件,据管理部门答复目前起步区入住率不高的情况下,有社区承担居委会工作。
下面列举几个突出的例子:
1、避免群体上访。今天据说又有几波业主去管委会上访了,居委会职能就是将民间与社会上突出的矛盾,汇总梳理后呈报给相关管理部门,作为矛盾的缓冲避免群众诉求无门时采取集体上访的局面,辅助政府部门做好社会管理。
2、汇总梳理突出问题。当下交房质量、高速规划等问题比较突出,国家也有相应的法律制度,但如何发挥作用呢,是否需要机构去汇总整理,达到一定量级的话,呈报给主管部门呢,未必就真能发挥作用,但是这个缓冲与民意梳理的程序真的应该健全。
3、协助形成民间自治。很多朋友反映部分居民无环保、违反交通、占用公共设施等影响社会秩序等行为。居委会的职能是否也应该发挥作用呢?!比如从物业那里要来不良行为的照片,利用网络公开(注意隐私),形成民众相互监督,共同遵守的良好文明风气。
可能社工也会说,老百姓说的问题我们也解决不了,那相关部门需反思下,如何使这个机制能够发挥作用呢,如果所有事物都是由管委会来协调,人的精力是有限的,随着入住率越来越多伴随的矛盾也会增加。更何况生态城更多的发展建设、配套完善还有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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