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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人不说短,感觉52楼说话太伤人,说到短处了,这样容易让人跳墙。一个人蹦哒没用,还得听大多数业主的意见。我觉得季景华庭的业委会还是挺干实事的,比我们小区业委会强多了。小区重大事项应该投票决定,不可能每个人都满意,应该少数服从多少。这个必须要认。那位Llin因为集成电路的事我曾经见过一面,他不认识我,我也不认识他,只知道他是华庭的业主。经过那次事情,我感觉他是一位为公共利益勇于付出的人。当个人意见与多数人意见不一致时,应该服从多数人意见;当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时,公共利益优先。当然对于你们小区的事情,很多细节我不是很清楚,只大概看到一点儿,所以,我的意见只能供各位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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