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生态施工[2017]07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力高阳光海岸一期、二期换热站工程施工已由天津市滨海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滨发改旅函
[2011]070号、津生行政许可[2015]14号、津滨旅热电报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天津滨海旅游区热电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2772.6682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天津滨海旅游区热电发展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力高阳光海岸一期、二期换热站工程施工,本项目建成换热站2座,供热面积约23.07万平方米
,投资总额约为2772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中新生态城旅游区阳光海岸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 本标段工程名称:力高阳光海岸一期、二期1#换热站工程施工,力高阳光海岸一期换热站供热面积
10.4万平米,供热负荷5554kw,一次侧供/回水温度:130/70°C,二次侧50/40°C;力高阳光海岸二期1#换热站工程供
热面积12.67万平方米,供热负荷6.33MW,一次侧供/回水温度:95/55°C,二次侧50/40°C。本标段发包估算额为
840万元。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上述工程全部内容,详见招标人所发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 计划工期要求:2017年08月15日 至 2017年10月31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
在有效期内;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颁发的“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5、本项目应配备:(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
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
;(2)安全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不限,且同时应具备省
(自治区、直辖市)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级本),且为本单位职工;(3)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技术类中
级及以上职称,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4)正、安全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
具任命书。 6、具有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GB2)级。7、投标单位应在报名后,在“中新天津生态城建设工程动态监
管平台“http://221.238.40.125/TJBldSupervise/填写编码为2017SG119的投标企业诚信档案登记信息,并于开标前
三天通过审核,咨询电话为6632853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