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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
教办[2015]6号
第六条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
各地要严格遵守教育收费纪律,严格落实国家对各级各类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管理规定,不得将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畴内应免费提供服务的事项、国家已明确规定纳入公用经费开支或已明令禁止收取的项目列为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项目。各地要组织开展对各级各类学校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进行清理检查,凡是与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不一致的,应尽快废止或修订。严禁越权设立收费项目、未经审批收费或突破已经审批的收费标准收费。严禁各级各类学校代收商业保险费,不得允许保险公司进校设点推销、销售商业保险。严禁学校收取午休管理费(看护费),严禁学校在军训期间向学生收取军训费、住宿费、交通费、照相费等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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