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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十三日下午五点左右的见闻:一位母亲,不住的叮嘱她四五岁正上幼儿园的儿子:“这次事情你要吸取经验教训,一要保管好自己的物品,二是下次你捡到东西也不用找是谁丢的,拿着就行,人家丢了会来找你的,你不要管;没回来找就是你的,也不用交给老师~~”巴拉巴拉,如此说辞。在等一号线的十分钟时间内,这位母亲大概重复了四五遍。孩子听她的话还是不能释怀,依然气鼓鼓的。这位母亲又拿出一个黑色香蕉(可能在包包内挤烂了)给孩子吃,之后再重复前面的话,又加上"你也不用生气了,以后捡到东西不管谁的,都是你的,不用还!”孩子受听了,高高兴兴吃起香蕉来啦。
后来别人跟这位母亲打听是怎么回事,她愤愤地说:“我们孩子拿交换的物品没保管住,转身没了,再看见时已经被别的小朋友捡到,拿给老师,老师没询问是谁的,就给贱处理了~”原来今天幼儿园小朋友之间玩钱物交换的游戏,她家儿子拿了个三元钱的棉花糖,但是丢掉了,却被老师卖了两元钱,还把钱给了捡到棉花糖的孩子。这位母亲很生气,她觉得老师不负责任,可是又没找那位老师说明事情缘由,就听孩子的话,之后开始用开篇的话教育孩子。打听的人说道:“老师没尽到询问的责任是不对,那也不能告诉孩子捡到东西就是自己的呀!不能拿老师的错误,来教给孩子一个不好的处理方法呀!”那位母亲非常不服气,又愤愤地说:“我如果去说那是我们孩子的棉花糖,老师又该找证据,找捡到东西的孩子的家长,又得找个个小朋友问一圈,怎么跟她缠这事。孩子三块钱的东西她才给卖了两块钱呀!她都不问是谁的,直接就给捡到东西的孩子了。那以后我的孩子在学校捡到东西肯定也不用问是谁的。你不知道一捡到东西什么的,跟老师一说可麻烦了,留下小朋友挨个问,不知道什么时候能问出来。”她之后非常生气路人那句话,不断辩白:“根本没必要把捡到的东西还回去!”后来路人无语,看她那么激动也就没再说什么,别过脸去。
看到这一幕,我真的有点模糊。我怀着宝宝,不久也要做母亲,如果遇到这样的事情,该怎么去教育我自己的孩子,尤其是拿别人东西的问题。那位幼儿园老师繁忙中可能没尽到责任,那我们作为母亲,就能用老师的一个错误来赔上孩子这种对事处理意识吗?我们成年人的生活中,确实有捡到一些小东西,找不到失主,可能就归给自己所有了。可是,面对一个四五岁的孩子,作为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的母亲真的要教育孩子“只要捡到东西,没人来要就归你所有,不用交给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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