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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网讯 城市快报记者 高立红 天津启动实施机动车限购政策后,全市各公证处出现了排队办公证的状况。昨日从市司法局了解到,本周六、日各公证处一律不休息。 据了解,机动车限购政策出台后,全市公证处日均接待购车公证超过2000人次,相比限购前翻了10倍,此外还要接听3000多次相关咨询电话。
天津车辆限购政策涉及公证的受理范围为:2013年12月16日零时前,已与汽车销售经营单位(含二手车销售经营单位)签订车辆销售合同(机动车所有人办理车辆过户身份证预签登记表)并交付定金或者签订车辆销售合同(机动车所有人办理车辆过户身份证预签登记表)并取得车辆销售统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向公证机构提出有关公证申请的,公证机构经初步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予受理。
在审查范围方面:个人申请的,须审查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非天津户籍的须提供暂住证或者居住证)、车辆销售合同、定金交款凭证(机动车所有人办理车辆过户身份证预签登记表)或者车辆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个人申办的,必须由车主本人亲自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办。法人申请的,须审查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车辆销售合同、定金交款凭证或者车辆销售统一发票。法人申办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需同时提交有效的法人委托证明、受托人居民身份证。
上述公证受理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25日17时,逾期申请,不予受理。对于50辆以上的车辆销售合同,公证机构暂不受理。当事人应于2013年12月22日后,到交通港口局小客车指标调控办公室进行进一步审核。
关于异地购车当事人申办公证的情况,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工商部门正在开展12月16日零时前销售或者预签二手小客车的汇总备案,形成电子台账。未来只有在市工商部门电子台账中有相关信息的,公证机构才能出具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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