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近日,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工农村农贸市场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某经营户仍在违规使用“生鲜灯”。执法人员当即对该经营者开出罚单,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依法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今年12月1日起施行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生鲜食用农产品经营者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真实色泽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设施误导消费者。前期,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已通过多种方式对新规定进行宣传,督促指导相关市场主体及时更换合格照明用具。此次处罚也是“生鲜灯”禁令发布以来,滨海新区开出的首张违规使用“生鲜灯”的罚单。
自《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实施以来,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持续加强对全区零售菜市场违禁“生鲜灯”治理专项行动,对辖区内零售菜市场违禁“生鲜灯”进行排查,工作重点从劝诫引导转变为处罚教育,以更实的抓手推动违禁“生鲜灯”的治理工作,切实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
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将把违禁“生鲜灯”治理作为常态化工作开展,持续加大监管处罚力度,依法严厉查处违规使用“生鲜灯”的行为,切实加强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让违禁“生鲜灯”退出历史舞台。同时,也呼吁新区商户,自我约束,诚信经营。
来源:滨海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