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三周年之际,为进一步深化《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贯彻执行,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近日,生态城执法大队联合宝龙城社区共同开展“毁绿种菜”专项治理行动,对社区内圈占公共绿地种菜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
整治过程中,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对违规菜地进行了统一整治,并对种菜的居民进行耐心的沟通和解释,居民们也表示理解和配合。清理完成后,工作人员还将对地块补种绿化植物,还居民一个绿色清新生活环境。 ![]()
此次行动,共清理毁绿种菜面积800平米,有效改善了社区毁绿开垦的不文明现象,增强了人们爱护环境意识。 下一步,生态城执法大队将加强巡查监管力度,整治小区内违规种菜等各类不文明行为,积极倡导居民爱护公共空间,着力打造整洁、优美、有序的居住环境,共建美好家园。 温馨提示 《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在居民区内圈占绿地、空地等公共区域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责令清除;拒不清除的,强制清除,费用由违法责任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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