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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教融合!天津中小学这门必修课又有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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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3-9 09:35:5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日,市体育局、市教委下发2022年天津市关于实施体校改革与学校体育融合发展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了天津市体校改革与学校体育融合发展工作的基本模式、共建内容、攻坚举措和保障机制。

具体内容如下↓



基本模式

(一)各区体育、教育部门以推进我市建设“排球之城”和“运动之都”为目标,至少选择6个体育项目,作为本区体校改革与学校体育融合发展的专项运动项目。

专项运动项目的选择可以全部从田径、足球、篮球、排球、游泳、体操、武术及冰雪项目中选择,或者从上述项目中选择4个,并结合区域、学校特色和实际另外选择2个项目。

(二)根据选定的专项运动项目,各区青少年业余体校在每个项目中选择基础条件较好的至少1所小学和1所初中组成共建单位,在广泛开展校园体育活动的基础上,组建学生运动队,开展课余训练,实现加强学校体育、提升课后服务水平以及促进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协同发展的目的。

(三)为保障课余训练有序衔接,各区在选择共建学校时,应充分统筹学区范围、训练场地、师资等因素。

共建内容

(一)各区主动将共建与“双减”工作相融合,青少年业余体校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服务于学校体育和课后服务工作。对于因场地设施等条件,不宜在学校开展的体育教学和业余训练,体育部门应主动协调、整合体育场馆等社会资源,为学校提供体育服务,拓展学校课后服务的空间。

(二)共建的学校应高度重视并大力支持体育工作,常年开展相应体育运动项目,具备一定的场地设施、师资队伍、经费投入等基础条件。学校体育开展的项目应具有“普及性、传统性、先进性”。

在推进学校体育特色发展、提升学校课后体育服务水平的基础上,共建学生运动队,义务教育的小学学段、初中学段分别具有至少20名稳定参加训练的学生运动员。学生运动队坚持常赛,参加各级各类体育竞赛活动。

(三)共建学生运动队教练员由青少年业余体校和学校共同研究选派,充分利用课后及节假日开展课余训练。

共建举措

(一)各区青少年业余体校应整合各方的优秀体育专业技术人员,建立资源共享人才库,为学校选择体育服务师资力量提供服务。

(二)各区学校优秀教师应为体校管理人员、教练员进行学校体育教学方法培训。聘请体育教师的授课费可参照《天津市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或各区有关规定执行。

(三)体育部门会同教育部门提升学校体育教师专业能力和训练水平,加强体育竞赛执裁组织能力。根据学校体育需求,积极为体育教师提供相关业务培训。聘请体育教师参加赛事执裁工作,并参照《天津市体育局体育竞赛经费开支标准办法》或各区有关规定,发放裁判员劳务费。

(四)各区青少年业余体校与学校根据上述“基本模式”、“共建内容”、“共建举措”等相关内容,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分工责任、权利义务。

(五)体育部门积极开展青少年身体机能和专项技能测试工作,提高体育锻炼和课余训练的科学化水平,提升后备人才培养效益。

保障机制

(一)各区体育部门在工作管理、设施建设、经费投入、师资配备、训练保障、资格(能力)培训等方面给予积极的政策支持。

(二)各区体育部门要根据市体育局《关于规范天津市区县业余体育运动学校建设的办法》精神,不断完善本区青少年业余体校的机构建制,场馆设施、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等方面工作,提升工作水平。

(三)各区教育部门要在训练保障、师资配备等方面与体育部门共同配合。

(四)体育部门将共建工作纳入“天津市青少年业余训练综合评估”范畴,给予专项经费的资助,根据《天津市体育彩票公益金支持体育事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天津市青少年体育专项经费管理使用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和共建协议内容,确保补助经费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助经费的保障效益。

(五)各区要高度重视共建工作,可根据工作实际制定相关实施办法。将共建工作纳入体育和教育工作的发展计划的重要内容,积极创造条件,不断扩大共建青少年体校和学校范围,提升工作水平。

(六)天津市体育运动学校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协同市级有关项目运动管理中心和协会,加强对各区青少年业余体校的业务支持、指导和协调,构架起各级各类体校上下协同、横向联动、交叉整合的,合力推进青少年体育发展、促进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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