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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高阳光海岸销售诱导欺骗我离婚按首套买房,付完首付之后告知不能按首套走,让人气愤。钱已付了退不了,要退款就要付高额违约金。真是店大欺客,胳膊拧不过大腿。我忍了认了。销售通知限期补款,否则按违约后果自负,我要求见其领导协商,推三阻四不让见,要电话不给。我也认了。补完首付款之后,告知我材料交他们指定银行就不用管了,不管多长时间下款都与我无关(我想自己找银行办贷款,销售告知我不是合作银行如贷款下来慢了也违约)。但还是贷款批下来了,并已通知我还款了。结果过了一段时间收到法院传票,力高告我要解除购房合同。与销售沟通告知我,要我自己准备材料去应诉说明情况。这不是欺人太甚吗?是可忍孰不可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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