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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摊面积”将退出历史舞台 开发商浑水摸鱼的机会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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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2-25 10:52:4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内地的“公摊面积”也要退出历史舞台了;虽然比香港晚了些日子,但终归还是要退了。


文 木木


早为内地购房人习以为常的“公摊面积”,大约跟“楼花”、“按揭”等概念一样,也源自香港。平心而论,对所有的地产商而言,这绝对算得上一个伟大的发明。


卖房按建筑面积计价,按说就是一种计价方式,与按地毯面积计价的方式相比,没有本质性区别,无非对单价有所影响罢了,原本也没什么值得大惊小怪之处。不过,由于建筑面积里“藏”了个公摊面积——整座楼内部一切公共区域面积外加物业用房的面积,而相关的规定对这部分面积又比较“和稀泥”,这就给了开发商操弄的空间。

由于涉及大量的公共区域,这些地方往往又“拐弯抹角”,普通购房者一般没能力、也没精力或者没心情准确了解这部分面积到底有多少、摊到每户又是多少,而只能接受开发商的计算。即使有人格外怀疑、恰巧此人又特别“处女座”,豁出去自掏腰包,成功请了测绘部门重测,但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最终的结果,大多也不可能有本质性的差别。


正是因为不好测量,哪儿是哪儿也大多稀里糊涂,正所谓“浑水好摸鱼”,开发商上下其手的成功率,当然就格外大;又由于对公摊面积占建筑面积的比例没有明明白白的规定,有些格外贪婪的开发商居然能搞出个“四六开”(公摊面积占四成,套内建筑面积占六成)。早年间,香港的一个楼盘甚至搞出个“倒四六开”,闹得全港哗然。可见,在能捞则捞、而且要一步捞到位的狠劲儿上,香港和内地的开发商倒真是如假包换的同门师兄弟。


老赵在地产行业“混”过多年,对这个行业的许多秘密都门儿清,加之又比较爱较真儿,所以2004年收自家房的时候,就很认真地就公摊面积问题,问过开发商。开发商先是按惯例敷衍一番,无效,于是就“那儿、那儿、还有那儿”地一通乱指。老赵一番暗自估摸,还是觉得数儿差得实在不小,于是托了人,拐了八道弯儿,才把开发商的公摊方案问出来。拿到实际的数字,老赵就忍不住生了气。


原来,除了门厅、走廊、楼道、电梯以及地下室、设备间这些寻常的公摊面积之外,一栋楼十个单元门,开发商把最后一个单元半数的房子都“扣”下来,当物业的办公用房。“凭什么把整个小区的物业办公用房面积,都摊在我们一个楼的业主头上?”老赵生气还是很有些道理的。不过,生气也没用,跟开发商算账,终归算不出什么结果,谁都有自己的生活,耗不起。最后,老赵也只能“认了”。


去年底,有“神通广大”的邻居告诉老赵,这些当年被“扣”下来、已经摊到业主各家面积里的物业用房,被开发商、物业公司偷偷“卖”给了自己的职工,“人都住进去好久啦”。听到这个大新闻,老赵也不过随口骂了两句而已,心情波澜不惊。也是,即使波澜大惊,又能怎么样呢?这个后账要认认真真地往前捯,那动静可就有点儿大,“我跟他们着不起那个急!”工作之后,二三十年的历练,老赵的脾气改得可不少;古人云“五十知天命”,这话真是一点儿也不假。


2012年底,香港正式告别了“公摊面积”。前几天,内地相关管理部门发了个《住宅项目规范》的“征求意见稿”,曰:“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看来,内地的“公摊面积”也要退出历史舞台了;虽然比香港晚了些日子,但终归还是要退了。这对购房者而言终归算是件好事吧。不过,有些开发商估计会不高兴,毕竟浑水摸鱼算糊涂账的机会少了。

(作者系证券时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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