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20日14时33分许,滨海公安大港分局接报警,一数码店内一部苹果牌4S型手机和一台苹果牌air型平板电脑被盗。
接警后,分局板厂路派出所民警立即到达现场进行调查。2018年10月20日14时许,一陌生男子来到受害人任某某经营的数码店内,称欲购买一部苹果牌4S型手机,任某某去仓库寻找该手机数据线返回后,该男子已不见踪影,此时才发现一部苹果牌4S型手机和一台苹果牌平板电脑被盗,且平板电脑后壳内有537元现金,总损失价值约2300余元。
在侦查中发现,作案嫌疑人曾与受害人有微信及通话联系,事发后嫌疑人将受害人的微信拉黑,且手机号无法联系。据此,民警围绕嫌疑人的微信、手机号开展侦查工作。几天后,受害人收到一个快递包裹,打开一看,正是20日被盗的平板电脑,民警立即依据快递单上的信息,顺藤摸瓜,调取了相关信息发现,周某某(男,30岁,河北省沧州人)有重大作案嫌疑,经受害人辨认,当日的陌生男子就是周某某。
11月7日,经分局五侦平台和图侦研判,确定了嫌疑人的位置,巡警三大队将嫌疑人周某某抓获,通过对其宿舍进行搜查,将被盗的苹果4S型手机查获,依法予以扣押并移交板厂路派出所。经讯问,周某某交代,其在大港一工厂打工,10月20日到该数码店购买手机,当受害人去仓库寻找手机数据线,店内无人时,看到柜台上的苹果平板电脑很精致,便临时起意,将苹果牌手机和平板电脑盗走。作案后因害怕,将价值较高的平板电脑快递给受害人,价值较低的手机留作自用,自认为受害人就不会追究了。
目前,嫌疑人周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平安大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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