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民零距离》栏目网民“苏晓光”留言:我是在天津工作的外地人,在天津工作快十年了。在天津工作的同时社保也缴了快十年了。居住证使用了两年了。我想申请华明镇的限价房不知道好不好申请。我也不知道去哪申请限价房。 天津市国土房管局回复:留言收悉,就咨询申请限价房条件问题答复如下: 一、基本条件 本市人员申请限价商品住房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户籍条件:申请人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及滨海新区范围内非农业户籍(包括因就业落户的单位城镇户籍集体户口,不包括因上学、服兵役在津落户的集 体户口);具有宝坻区、武清区、蓟县、宁河区、静海区非农业户籍人员,申请时在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工作并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 2.收入条件:3人及3人以上家庭上年人均收入低于4.5万元,2人家庭及单人申请,上年人均收入低于6.75万元。 3.财产条件:家庭人口为2人及以下的,人均财产低于13万元(含);家庭人口为3人的,人均财产低于11万元(含);家庭人口为4人及以上的,人均财产低于10万元(含)。 4.住房条件: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单人申请须名下无私产住房也未承租公有住房。 二、其它申请要求 1.男超过25岁、女超过23岁的未婚人员及离异、丧偶人员可单人申请限价商品住房。 2.已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的家庭,在退出享受的租房补贴后,可以申请限价商品住房。 3.已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可以申请限价商品住房,但须在限价商品住房具备交付使用条件的2个月内,退出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 4.申请人或申请人配偶已购买限价商品住房、定向销售或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人及其配偶均不能申请限价商品住房。 5. 申请人离异的,离异满1年后方可申请限价商品住房。离异时间以法院相关判决文书或离婚证注明的离异日期为准。 具体可向属地区房管部门咨询申请: 和平区房管局:23459386 塘沽工作办:66302959 河西区房管局:28138773 汉沽工作办:25696206 河北区房管局:26293509 大港工作办:25990778 南开区房管局:27228633 武清区房管局:59618898 河东区房管局:84122032 宝坻区房管局:82679015 红桥区房管局:87724222 静海区房管局:28942380 东丽区房管局:84375150 宁河区房管局:69116189 西青区房管局:27916803 蓟州区房管局:29143548 津南区房管局:28395643 北辰区房管局:26393731。
来源: 天津北方网 作者:天津市国土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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