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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些城市还在减少土地供应、多方位支持去库存的时候,另一边的楼市,又上演了一波限购加码的连环剧。从环北京区域城市涿州&涞水,到作为上海1小时经济圈城市的嘉善,然后青岛、南京……
啊,又有10多个城市调控升级了,限购范围进一步扩大。
当前,天津市场两个价格“倒挂”现象——地价贵过房价、二手房贵过新房,已经持续了一段时间,并似有愈演愈烈之势。上半年新房的“被限价”非长久之计,种种负面效应已经显现,眼看各地纷纷调控升级,这股调控大风吹到天津,似乎是早晚的事儿。
天津会加入调控行列,继续加码新政吗?
届时又将出台哪方面的严厉政策?进一步区域差别化?提高贷款利率?还是拿本地人开刀?
这些政策能抑制楼市过热,促进房地产平稳发展吗?
下半年如果放开限价但政策从严,你还会入市吗?(还有资格入市吗……)
以上问题,欢迎在文末留言讨论。
最后,让我们来看一看其他各城市/区域都嘛情况了,采取了哪类调控措施,感受下“山雨欲来风满楼”!
南京 2017年3月15日
- 在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范围内,暂停向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 在主城区(市内八区)范围内,暂停向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青岛 2017年3月15日
- 在市区范围(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包括高新区)内,能够提供从购房申请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六区四市)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家庭成员均不拥有本市户籍),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 首次和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由20%提高至30%;购买二手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由30%提高至40%。经利率自律机制研究通过,在市区范围内购买首套住房商业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20%提高至30%,购买二套住房商业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30%提高至40%。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嘉善县 2017年3月13日
- 2017年3月14日起,在全县范围内暂停向在嘉善县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县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
- 自2017年3月15日起,在全县范围内暂停向在嘉善县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县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二手住房。
三亚 2017年3月12日
- 购买第2套住房的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
- 暂停向购买第3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南京 2017年3月10日
- 规范南京商业办公等非住宅类建筑项目管理,明确要求此类建筑不能变相建成公寓类建筑。
- 同时,除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可配建酒店式公寓外,商业办公类非住宅类建筑室内建筑功能一律不得标注酒店式公寓功能。这也意味着今后南京商业办公建筑不得按住宅套型设计销售。
滁州 2017年3月9日
- 实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市区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申请个人商业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购买第二套住宅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第三套首付款不低于60%。
- 建立市区商品住房价格备案指导机制,积极引导开发企业根据开发建设成本、合理利润等因素科学合理定价,价格备案后6个月内不得调整。
南昌 2017年3月9日
- 限购范围进一步扩大,湾里区、新建区、南昌县全部纳入限购。
- 暂停向在市区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宅的,或无住宅但无法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2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非本市户籍居民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出售住宅。
- 未成年人不得在市区购买住宅。
- 对已经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停止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河北张家口崇礼区 2017年3月7日
- 本区户籍居民家庭已有本区2套及以上普通住房的不允许购买第三套普通住房(含二手房)。
- 本区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无本区普通住房的限购1套普通住房(含二手房)。
- 非本区户籍居民家庭需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区累计缴纳一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限购1套普通住房(含二手房),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购买住房。
- 本区户籍居民家庭购买首套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购买第二套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
- 非本区户籍居民家庭购买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 而本区户籍居民家庭和非本区户籍居民家庭购买首套非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均不低于40%;购买第二套及第二套以上非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均不低于70%。
杭州 2017年3月3日
- 扩大限购实施范围,自2017年3月3日起,富阳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纳入限购范围。
- 调整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购房须提供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年限要求,由原有“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1年以上”调整为“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2年以上”,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
- 暂停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保定涞水 2017年3月2日
- 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房且首付不低于30%。同时在涞水购房需到房管局开具准购证明,开发商凭准购证明与购房人签订购房合同和网签备案。
- 本地户籍居民购买第二套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60%。
海南省 2017年3月1日
- 海南省住建厅表示,下一步将加大督查监管力度,联合相关部门继续开展整治,并重点督办、曝光一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典型案例。
- 对销售价格超过备案价格5%以上、随意涨价的,责令限期整改、暂停网签、停发后期预售许可。
河北涿州市 2017年3月1日
- 对非本市户籍居民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一年及以上证明家庭,限购1套商品住房(含二手房)且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 对本地户籍居民家庭购买第2套住房时,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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