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禾春江府 滨旅品致鸿熙

生态梦网 -- 中新天津生态城社区门户网站

查看: 3229|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天津蓝印户口政策解答

[复制链接]
     

582

主题

729

帖子

3998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3998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4-4-18 23:41:4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http://www.enorth.com.cn  2014-04-18 18:55


                                      (一)天津蓝印户口什么时候停止办理?
  答:2014年5月31日天津市停止新办蓝印户口。购买商品住房渠道办理蓝印户口的,以其在天津市商品房网上销售管理系统签订预定协议时间为准。


  (二)以前办理的蓝印户口如何转为天津市常住户口?
  答:现有的持蓝印户口人员,在考察期满后经复验合格,可继续按原规定办理我市常住户口。


  (三)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何日期前购买本市新建商品住房,可按原政策申请办理蓝印户口?
  答: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于2014年5月31日24时前通过天津市商品房网上销售管理系统打印并签订《天津市商品房预定协议》或者《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可按原政策申请办理蓝印户口,2014年5月31日24时后在本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不能再申请办理蓝印户口了。


  (四)购房居民家庭的成员范围包括哪些?
  答: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及其子女。


  (五)2014年5月31日24时前购房人已通过天津市商品房网上销售管理系统打印并签订《天津市商品房预定协议》,但未及时签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签订合同后还可以按原政策申请办理蓝印户口吗?
  答:可以,只要在2014年5月31日24时前已通过天津市商品房网上销售管理系统打印并签订《天津市商品房预定协议》,且最终达成交易,网签合同并取得房地产权证后仍可以按原政策申请办理蓝印户口。


  (六)2014年5月31日24时前,购房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没有通过天津市商品房网上销售管理系统,自行签订的预定协议是否可以作为申请办理蓝印户口的要件?
  答:不可以。凡2014年5月31日24时前,购房人已与房地产发企业签订企业自行拟定预定协议的,必需在此日期前通过天津市商品房网上销售管理系统打印并签订《天津市商品房预定协议》,方可申请办理蓝印户口。


  (七)通过《天津市商品房预定协议》转签《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购房人是否可以更名?
  答:通过《天津市商品房预定协议》转签《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购房人需要更名的,仅限于预定人家庭成员(购房人、配偶及其子女。)之间内进行变更。例如:李某预定了一套新建商品住房,《天津市商品房预定协议》的预定人为李某,在转签《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如李某希望更名,只能将《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买受人的名字变更为其配偶或者其子女,不得变更为其他人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33

主题

1919

帖子

9833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9833
沙发
发表于 2014-4-19 07:37:5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生态梦网版权所有   © 2013-2015 ECODreamers.com     津ICP备14004310号

本站信息均由会员发布  不代表生态梦网立场  禁止在本站发表与国家法律相抵触言论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