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28日,业主发现多辆汽车(后证实6辆)在小区地下停车位上被恶意划伤,各车辆前车盖两侧车门等处都有不同程度的划伤。车主通知物业公司后向生态城和风路派出所报案。派车所民警受理此案并向车主开具受案回执。派出所民警与分局刑警来小区拍照取证并到物业公司监控室调取地下车库监控录像。由于地下车库监控摄像头数量太少,还有出故障不能使用的,受损车辆无一辆车被拍到,也未拍到可疑人员。致使案件进展缓慢。 划车事件发生后,物业公司未主动联系各车主商议解决事宜。个别车主多次打电话联系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均称张经理外出开会不在,让等电话答复。车主一直未得到答复。半个多月后,车主才与张经理取得联系。张经理强硬回复说物业公司未收取停车管理费,对划车事件不负任何责任。 物业公司已收取物业管理费,有义务责任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有义务责任向公安机关提供相应证据。事实证明物业公司管理存在漏洞,有安全隐患,监控系统形同虚设。物业公司对划车事件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现要求生态城管委会和物业公司召集相应车主商议解决事宜,对车主们做出积极答复,解决小区的安全隐患,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