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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人能否在津申请限价房?相关申请条件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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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8 07:57:3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政民零距离》栏目网民“苏晓光”留言:我是在天津工作的外地人,在天津工作快十年了。在天津工作的同时社保也缴了快十年了。居住证使用了两年了。我想申请华明镇的限价房不知道好不好申请。我也不知道去哪申请限价房。
  天津市国土房管局回复:留言收悉,就咨询申请限价房条件问题答复如下:
  一、基本条件
  本市人员申请限价商品住房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户籍条件:申请人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及滨海新区范围内非农业户籍(包括因就业落户的单位城镇户籍集体户口,不包括因上学、服兵役在津落户的集 体户口);具有宝坻区、武清区、蓟县、宁河区、静海区非农业户籍人员,申请时在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工作并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
  2.收入条件:3人及3人以上家庭上年人均收入低于4.5万元,2人家庭及单人申请,上年人均收入低于6.75万元。
  3.财产条件:家庭人口为2人及以下的,人均财产低于13万元(含);家庭人口为3人的,人均财产低于11万元(含);家庭人口为4人及以上的,人均财产低于10万元(含)。
  4.住房条件: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单人申请须名下无私产住房也未承租公有住房。
  二、其它申请要求
  1.男超过25岁、女超过23岁的未婚人员及离异、丧偶人员可单人申请限价商品住房。
  2.已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的家庭,在退出享受的租房补贴后,可以申请限价商品住房。
  3.已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可以申请限价商品住房,但须在限价商品住房具备交付使用条件的2个月内,退出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
  4.申请人或申请人配偶已购买限价商品住房、定向销售或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人及其配偶均不能申请限价商品住房。
  5. 申请人离异的,离异满1年后方可申请限价商品住房。离异时间以法院相关判决文书或离婚证注明的离异日期为准。
  具体可向属地区房管部门咨询申请:
  和平区房管局:23459386  塘沽工作办:66302959   河西区房管局:28138773  汉沽工作办:25696206
  河北区房管局:26293509  大港工作办:25990778   南开区房管局:27228633  武清区房管局:59618898
  河东区房管局:84122032  宝坻区房管局:82679015  红桥区房管局:87724222  静海区房管局:28942380
  东丽区房管局:84375150  宁河区房管局:69116189  西青区房管局:27916803  蓟州区房管局:29143548
  津南区房管局:28395643  北辰区房管局:26393731。

来源: 天津北方网                                        作者:天津市国土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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