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城居民、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1号)文件精神,加大对滨海新区困难群体的救助力度,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和支持慈善活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按照《滨海新区“慈善月”活动实施意见》相关要求,定于今年4月28日在生态城内开展以“凝聚爱心、情暖滨海”为主题的第三次“慈善月”活动。
一、活动时间及地点 2016年4月29日,上午9:30—15:00,第三社区中心中庭广场(近世纪华联超市)。 二、活动形式 公开自愿,广泛参与,在捐款点设置捐款箱、宣传海报、宣传页等物品,配备工作人员现场讲解,居民自愿捐款,数额不限,可现场开具正规捐款收据。
三、善款使用 遵循规范运作,公开透明的原则,“慈善月”活动要严格按照新区区委、区政府要求规范操作,对捐赠的善款按照程序接收,集中上缴滨海新区慈善协会,不允许截留或滞留,善款将由新区慈善协会统筹用于救助困难群体。新区慈善协会设立专门账户,严格管理和使用。对捐款单位及数额及时在媒体和网站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来源:生态城网上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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