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天津生态城远雄兰苑业主 诉求书 中新天津生态城管理委员会社会局建设局法制局: 敬爱的生态城管委会,我们是生态城远雄兰苑业主。生态城建设已经6年多时间,在管委会各局的通力合作建设下,为我们居民提供了生态、宜居的居住环境,我们深表感谢。 我们所购买的远雄兰苑小区房产在生态城区域,在管委会各部门的关心督促下于2014年7月底交房,我们业主就一些重要的尚未解决问题需向管委会各部门进行沟通、反应。 一段时间,业主们提出的各种问题都单独和开发商沟通过几次了,有些问题一直没有结果。现在就这些问题以书面形式按程序向各上级部门做一诉求,望各有关部门协助我们给予解决。 我们深信,台湾最大的房地产企业,具有国际知名度的远雄公司的信誉,远雄公司和赵藤雄先生几十年来积累的荣誉,他承载着客户对远雄公司这个国际一流开发商的信任,我们更深信章总经理会承担起这份荣耀的重任。 我们提交的问题是以下几点: 1. 阳台面积应按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详见下面国家详细规定; 2. 新风系统设备不齐全,没有新风管道,未见完整成套的新风系统; 3. 部分户型各居室开窗面积不足该房间地板面积的5%,不符合《住宅设计规范》。 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年版) 国 家 标 准《住宅设计 规 范 》 GB50096-2011(2011年版) 4. 部分户型的室外机安装和维护提供方便操作的条件极为不便,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2011年版中规定,当阳台或建筑外墙设置空调室外机时,应为室外机安装和维护提供方便操作的条件。 对于第一点,阳台面积的计算规则,国家标准中共有如下几个文件做了详细的说明。 (1)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规定,建筑物的阳台均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2)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 -2013),修正为在主体结构外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 (3)地方法规,《天津市建筑飘窗、设备平台及阳台建筑面积规划计算规则》(规建字〔2009〕584号)凸阳台、凹阳台以及半凸半凹阳台符合以上条件的,按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并计入容积率指标; (4)国家技术标准《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中明确规定,阳台建筑面积按国家现行《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进行计算。即在商品房销售的时候,阳台按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来销售。 基于以上法律和法规,即建设部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房产测量规范》的房产面积计算,以及《住宅设计规范》和《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中有关阳台面积的计算,均依据的是《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即《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详细规定。 天津生态城远雄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只支付阳台整体面积的一半的价格给建筑承包商,又以整体面积的价格出卖给消费者,从中获取了额外的利益。这样显失公平,付出最多的辛勤劳动的建筑工人并没有获得利益回报。天津生态城远雄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在商品房销售的时候就违反了国家法律和法规,将阳台按全面积计算销售给买房者,严重违反了《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中有关阳台面积的计算和《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国家规定。 为此,我们已购房业主,主张阳台面积必须按国家法律和法范按1/2计算,并将多收的1/2阳台面积的房款退回给购房者。 对于问题中第二点,新风系统,我们已购房业主要求开发商能够完成为业主配备符合国家对新风系统的规定的新风系统,而不是不完整的设备或仅停留在概念上的新风系统。如果开发商不能给我们配备完整的新风系统管路和设备,我们要求开发商给我们业主给予补偿 对于问题中第三点,开窗面积不足该房间地板面积的5%,不符合《住宅设计规范》,已经严重影响了自然通风,我们已购房业主要求开发商调整安装符合国家规范开窗面积的窗体。 对于问题中第四点,因为部分户型的空调机位的改变,并没有在变更前通知业主,在业主增加空调的情况下,空调室外机放置不下,或者没有地方放,我们已购房业主要求开发商做出承诺,对正常安装空调产生额外费用的,将由开发商承担,开发商应对不当设计或更改空调机位产生的后果负责。在以后入住后空调的维修等方面,产生的相关费用也应该由开发商负责。 在此,我们业主向中新天津生态城管理委员会社会局、建设局、法制局提出请求,请求以上部门及时为我们业主协调解决“阳台面积应按建筑面积的一半来计算”,新风系统,开窗面积和室外空调机的问题,希望政府各部门及各位领导和天津生态城远雄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对我们全体业主的合理诉求,给于及时解决。 鉴于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对中新生态城的开发建设高度重视,中新生态城是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重要阵地和亮点工程,我们恳请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开发商重视我们的诉求,我们业主将积极配合管委会和各部门及时的,符合法律法规,并协商解决以上问题。 我们全体业主对中新天津生态城管委会和开发商给予极大的厚望,我们会积极的配合,管委会和相关部门以及开发商,为生态城的和谐发展贡献我们的力量。为建设宜居的美丽的生态城做出努力。那一刻,将成为我们作为生态城的居民而兴奋,同时也期待在天津生态城远雄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商与业主们的共同努力下,把我们远雄兰苑小区打造成一个真正的和谐、宜居、品质、幸福的社区,成为中新生态城的示范小区。 此致 敬礼
中新天津生态城 社会局 负责人签字(盖章):
中新天津生态城 建设局负责人签字(盖章):
远雄兰苑 业主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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