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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查看了天津空港经济区绿城桂语听蘭二期(书屿兰苑)建设情况,发现公厕就在9号楼楼下,与9号楼住户离的间距很近,经查公厕是对外开放,且靠小区内部还设置有窗户,后期打扫不及时,尤其夏天气味会通过窗户飘散到小区业主家中,这都将影响到业主们正常生活,影响入住。
一是请领导彻查他们的公厕离居民楼间距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周围是否设置不少于3米的绿化带来净化空气?二是小区户数较少,也没达到相应规模,为什么要建公厕?最后要求开发商停止对9号楼业主侵害行为、拆除或搬离公厕。 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回复
据我委规建部门反馈,已与您进行了电话联系,结合《天津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DB、T29-7-2014)、该宗居住用地规划设计条件要求及服务范围等内容,与您进行了沟通交流。同时,该部门也已告知您,经查询,目前没有相关标准明确非独立式公厕不能作为附属配套设置在住宅楼一楼或裙楼位置。您已知悉。该公厕投入使用后,有关部门也将督促管理单位做好保洁工作。
来源: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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