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从滨海新区“双减”工作办公室了解到,在对滨海新区现有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存量课程进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滨海新区“双减”工作办公室特制定《滨海新区学科类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存量课程消减试行办法》,摘要如下——
01
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授课(从9月1日起,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寒暑假进行学科类教学,同时不得再销售同时段的课程;周一至周五,自行安排,时间不得晚于20:30)。
02 学科类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根据自身情况制定依法合规的消课方案报滨海新区教体局审批同意;
03 本消课计划为实施消课行为的前提,各培训机构必须按照实际制订详细真实可行的消课计划,凡制定消课计划的,滨海新区“双减”办公室将协调支持学生实行弹性离校。
需要注意的是
家长要求退还学费的要积极配合落实,消减存量课程与家长协商一致。如家长无消课意向,培训机构应在收到家长书面退费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将相应退费款项支付给家长,退费方式按双方协商一致路径退回。
同时,对于校外培训机构特别关注的学费预收款存入已签协议的学费监管账户接受资金监管问题,在《滨海新区学科类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存量课程消减试行办法》中也进行了明确规定。
经培训机构与家长双方协商,培训机构在进行消课中按时间进度由监管银行拨付方式付款:
1.在存量消课完成第一个月时,监管银行拨付培训费用的30%;
2.在存量课程完成第二个月时,监管银行再拨付培训费用的30%;
3.在存量课程全部完成后,监管银行再拨付培训费用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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