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统计局公布了全国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房价格指数变动情况,天津新建商品住房环比持平,二手住房环比微降0.1%,住房价格继续保持稳定。1至11月我市新建商品房销售1340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7.3%,市场迎来成交翘尾行情。
今年以来,我市房地产市场总体呈现“量增价稳”的健康状态,居民购房需求有序释放,市场预期保持稳定。
“根据我们的成交数据来看,11月业绩超出预期,日均成交量保持在100套以上。购房者入市积极性明显增加,对市场预期比较乐观。” 贝壳找房天津数据负责人王鑫告诉记者,从价格来看,在当前刚需购房需求占据市场主力的情况下,总价在250万元及以下的房源占据成交总量的八成以上。
稳控房地产市场是2019年“六稳”的关键内容之一。纵观全年,在住房价格水平继续保持稳定的基础上,我市商品房销售面积增势较好,今年以来全市商品房销售面积一直保持两位数增长,1至11月同比增长17.3%,其中,住宅销售面积增长19.7%,占比94.4%。
“稳控房地产市场,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利用市场化调控手段,充分发挥房地产开发企业等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自主权,形成自主调节机制。
行政手段更多注重于市场监管,实施有利于规范市场秩序、提高项目品质、优化产品服务的政策举措,实现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今年以来,我市推出了一系列稳控房地产市场的重要举措——
■ 针对群众改善居住环境、提升居住品质的需求,通过优化政策设计,鼓励和引导房地产企业开发设计更高品质的产品,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 持续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对个别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高压严查,坚决维护人民群众权益。
■ 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多渠道筹集长期租赁住房,稳定住房租金水平,持续规范住房租赁企业和中介机构经营行为,不断优化住房租赁市场环境,让租房群众更安心、更舒心。
■ 大力推进产业人才安居工作,出台针对特定人才及产业职工购买首套自住用房的支持政策,促进人才“引得进”“留得住”,服务人才安居和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 住房信贷政策保持稳定,在实行市场化利率报价机制后,我市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保持基本稳定,同时,金融监管部门指导各商业银行及公积金管理部门,不断优化服务保障,提高贷款审批效率,为刚性、改善型需求购房贷款提供了充足额度。
“天津出台这些举措,对净化市场环境、促进预期稳定、服务经济发展起到了显著作用。从趋势预判角度看,最近天津住房市场成交在逐步放量,2019年全年的商品房成交额预计在2400亿元左右,同比2018年有10%左右的增长,市场呈现稳中向好的态势。”天津万科总经理张建新说,“随着京津冀协同发展深入推进,以及天津出台的系列引才、引企、引项目政策加速落地,产业和随迁人口加速到来,我们十分看好天津市场。”
不久前,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部署明年工作时提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全面落实因城施策,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长效管理调控机制”。
业内认为,不同城市之间差异较大,有的城市供需紧张,存在过热风险,有的城市成交低迷,存在下行风险,“全面落实因城施策”意味着调控权限进一步下放到地方,各地可以灵活制定楼市调控政策,不再搞“一刀切”,但目标只有一个,就是要“稳”。
展望2020年天津房地产市场走势,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因城施策,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房地产市场长效管理调控机制。
一方面,用足用好用准政策工具,既保持房地产市场宏观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又突出微观政策的灵活性,从土地、金融、财税、交易管理等方面综合施策,加强预调微调,保持房地产市场运行在合理区间。
另一方面,以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型居住需求为主要政策取向,针对不同区域、不同群体等优化政策设计,不断提高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针对性、有效性和精准度,确保市场长期保持平稳健康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居住生活的向往,让全体市民住有所居、安居宜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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