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们在这里反复的讨论、争论,其实ld们看得见吗,也许看得见,也许看不见吧。 在这里大家的论点,还是有一定高度的,并不是完全局限在这个事件上。对这两件事来说,第一件事,业主投诉了,得到了回复,并向业主道歉,但不是杨社工本人。虽然有人出面向业主赔礼道歉了,但是有什么用呢,没有超过一周,第二件事情就发生了。不知道第二件事的当事人是否有投诉,不过即使有投诉,也许上面的人会认为这点小事都投诉,实在是刁民太多了。 我猜想最终的结果,大概就是我们在争论中,慢慢淡了下来,没有人过问,时间久了,大家就逐渐淡忘了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