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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3 03: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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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严重交通违法置于全民监督之下
来源:人民公安报-交通安全周刊 |作者:赵彦民2015年09月01日 11:14
当前,全国公安交管部门正在开展“打非治违”五个阶段统一行动,集中整治“营转非”大客车、客运车和危化品运输车、校车交通违法以及涉牌涉证、酒驾毒驾。笔者认为,此类交通违法行为主观恶性大、危害性大,是道路交通安全乃至社会公共安全的顽症和痼疾,仅靠公安交警一家治理难免出遗漏有死角,需要全民参与监督。
近年来,在多种利益的刺激下,“营改非”客车私拉偷营,制售、使用假牌假证,营运客车、危化品运输车带“病”上路,黑校车多拉快跑等交通违法行为难以禁绝,社会危害巨大。仅就使用假牌套牌而言,使用者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往往难以得到应有保护。更为严重的是,有的违法犯罪分子将假牌假证车辆作为从事抢劫、抢夺等违法犯罪活动的作案工具,严重危害社会稳定。
但凡交通违法,侵犯的都是公众权益,这就需要公众参与制止。公安交管部门应充分发挥民众的作用,对运输企业、校车、居民小区、公共停车场、路侧停车位、背街小巷等区域进行多点位监督,织就民众筑成的交通安全平安网,将公安交管部门的专项整治与民众辅助监督机制结合起来,运用主题宣传活动,通过互联网微信微博、报纸电视电台等平台,向民众重点宣传交通违法的危害性,号召民众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要严格落实接受民众举报线索制度,对民众举报及时反馈并落实奖励措施,提高民众参与打击交通违法行为的积极性。
警力有限,民力无穷。广泛联合社会力量,积极发动广大群众,将交通违法行为置于全民监督之下,交通违法将无处遁形,群众权益也才能得到更大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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