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纳税人: 根据《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全面推行纳税人影像资料管理系统的通知》(津地税征〔2013〕8号)文件要求,我所将对管辖区域内纳税人进行基本信息影像采集。影像采集内容包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照片(正面)、税务登记证副本照片、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照片、生产经营地址照片(显示公司名称和门牌号)、开户银行许可证照片、营业执照正副本照片(没有营业执照的提供其他核准证件)、房地证(租房的提供租赁合同主要内容页)等7项。前期已采集过上述影像信息的纳税人,如未发生信息变化不再提供相关影像。 管理员:张浩66328127 丁永亮66328083 赵晓明66328091 生态城地税所 201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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