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城《中新天津生态城科技创新促进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发布。《办法》通过对原有科技创新促进政策的整合、升级,给予区域内科技企业及相关服务机构更精准、有效的奖励和扶持。依法登记在生态城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为依法登记在生态城的企业、事业单位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均适用。该《办法》于2023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助力企业成长 如果说城市是培育科技创新种子的苗圃,那科技企业就是这片苗圃中奋力成长的树苗。生态城以区域内各科技主体需求为导向,制定支持补贴与奖励,帮助企业发展壮大。根据《办法》孵化毕业后在生态城实际办公的企业,自毕业之日起3年内,依次按照实际租金的70%、50%、30%给予补贴。 在生态城新注册不满一年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型企业,按照企业办公场地首个租赁年实际租金的50%给予补贴,场地为200平方米以下,最高不超过5万元,1000平方米以下,最高不超过20万元。 按照《办法》规定,企业认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天津市雏鹰企业、天津市瞪羚企业、天津市科技领军及领军培育企业,将获得不同额度的奖励资金,最高可达100万元。 聚焦科技创新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生态城全力支持科技企业和研发转化机构发展壮大,针对科技企业创新研发和成果转化制定促进条例,为区域集聚科研力量,形成可持续竞争能力。 记者了解到,《办法》设置“研发投入补贴”“清洁厂房支持”“技术攻关项目”等内容的补贴和资助。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依据各项条例可获得不超过200万元或不超过500万元的补贴。此外,为推动企业创新研发,《办法》设有“知识产权创造类资助”和“专利奖奖励”,最高奖励达20万元。 新入驻生态城的科研院所、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可根据自身具体情况获得相应补贴。此外,《办法》设有“研发机构奖励”“成果交易奖励”和“科学技术奖奖励”条例,奖励最高200万元,以鼓励企业积极探索科技成果转换路径。 优化服务环境 良好的创新环境是科技企业成长、创新人才培育与发挥才能的温床,为此,生态城从企业需求与区域氛围出发,设置多项补贴与奖励,为优化创新服务环境添助力。 其中,《办法》中提出的“知识产权托管服务资助”,可为区域内提供知识产权服务的机构提供计件资助,按照具体规定,每件可获得2000元或3000元。获得融资并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根据“直接融资奖励”和“间接融资奖励”的具体规定,可获得最高不超过50万元或不超过30万元的奖励或补贴支持。“创新之星奖励”“创业活动补贴”“科普活动奖励”,对创新创业大赛的获奖选手和举办创新活动、开展科普活动的本土企业,发放不同额度的补贴及奖励,努力营造区域科技创新良好氛围。 《中新天津生态城科技创新促进办法》的落地实施是生态城持续优化优质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办法》的出台将助力区域内科技企业和研发平台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升级发展,为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贡献科技力量。 来源:津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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