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滨海新区公安局官网发布《关于滨海新区天津港区域新增电子警察采集设备启用的公示》,主要内容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道路通行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天津港分局交警支队拟启用辖区15处新增电子警察采集设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电子警察点位
二、摄录违法行为和处罚标准
| | | | | | | | | | | |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 | | | 机动车通过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 | |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市,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 | | | | |
上述15处电子警察采集设备,于2022年12月15日开启使用,滨海天津港分局交警支队提示,行经上述路段的广大驾驶员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平安出行。 来源:滨海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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