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党群心连心》栏目网民“赵松松”留言:我想问为什么外地孩子在京或者在津上学,到高考还要回原籍所在地进行考试呢?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回复:对于您反映的考生情况,可以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考虑以下三种途径继续接受高等教育: (1)我市目前广纳各方英才,提供多种落户途径,考生家长可以通过积分落户、海河英才计划等方式落户天津,其子女可以通过投靠父母落户天津,将具备我市高考报名户籍条件。 (2)考生如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在本市报名参加春季高职院校招收高中毕业生考试。 (3)如暂时达不到落户条件或不愿落户的考生,也可转回原户籍地参加高考。(津云新闻记者 周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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