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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城居民用户:您好!
根据天津市供热办《天津市2017年供热计量工作实施方案》及生态城管委会关于实施供热计量收费工作相关要求,自2016-2017采暖季开始,生态城范围内实行供热计量收费全覆盖,已满两个供暖期(保修期)且具备实施供热计量收费条件的住宅项目全部实行供热计量收费。
现将2017-2018采暖季生态城实行供热计量的小区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2018采暖季生态城实行供热计量的居民小区包括红树湾、悦馨苑、和畅园、美林园、鲲玉园、锦庐园、天和园、景杉园、新新园、季景园、鲲贝园、南苑、荣馨园、鲲玺园、尚苑(1#-34#楼)、兰景园(23#-28#楼)、首玺园、雅境园、远雄兰苑、香堤苑、仕景苑、新颐园、 璟苑(1#-43#楼)、美韵园。
二、根据天津市《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供热计量价格和收费关问题的通知》(津发改价管[2015]1092号)及生态城管委会相关要求,供热计量收费实行两部制计费办法。计算方式如下:
供热采暖费 = 固定热费 + 计量热费
= 7.5元/m² × 计费面积 + 0.13元/ kWh × 采暖期耗热量
如遇供热价格、计费面积调整,重新计算供热采暖费。
三、生态城用户在当年12 月31 日前按面积热费标准交纳供热采暖费。供热结束后的45个工作日内,能源公司告知用户本采暖季用热量。如用户对用热量数据有异议,请于收到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出复核申请,能源公司将对用户的热量表读数进行复核。
四、每年6月1日起,能源公司进行热费结算,按用户实际发生供热采暖费金额“多退少补”。结算金额低于预付面积热费的用户,差额部分自动冲抵下一采暖季热费,不再另行退费;结算金额高于预付面积热费的,用户需在交纳下一年采暖费前补交差额。
五、生态城用户签订的《天津生态城居民住宅供用能合同》中已包含供热计量收费相关内容,用户不再另行签订供热计量收费合同。
六、生态城居民用户可登录生态城公用事业客服网站www.66885890.com查询或拨打公用事业服务热线66885890咨询生态城供热计量收费相关事项。
特此通知。
天津生态城能源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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