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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楼主 |
发表于 2017-4-20 02:4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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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都是刚交房,我也估计到了业主委员会不一定能成立。不过我觉得成立一个“准”业主委员会总可以吧,只要大家能共同发出声音,维护业主的正当权利也就可以了。通过以前网友们的发帖,感觉一般开发商指定的物业都或多或少存在“维护开发商利益”,而轻视业主利益的情况。就是容易把物业为业主服务搞成“物业管理业主”。跟业主自己选出物业有比较大的区别。前些天因为有人反映过物业按面积收垃圾清运费的问题,我也想听听其它业主的想法,因为交房后会更多的跟物业打交道了,所以希望大家能跟其它业主经常交流一下就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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