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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集体户口怎么转正式户口》
今天就集体户口另一个经常被问及的问题继续讲解:天津集体户口会被清理吗?
将集体户口转为个人户口,最重要的条件其实就一项:有房子。所以已经购买住房的集体户口持有者,一定要及时将集体户口迁入个人住房名下。那么接下来就按照在津是否有房,是否工作的顺序来看看不同情况下集体户口是否会被清理,应该如何处置。
在津有房
1.问:我没有在天津工作,但在天津有本人名下住房,户口会被清理吗?
答: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的集体户口人员,应当按照“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基本原则,及时将户口迁至现住地。
2.问:我是天津高校的集体户口,大学毕业已经超过两年了,在天津有本人名下住房,也在天津工作,能迁入现住地吗,还是需要先将户口迁回原籍再迁入现住地?
答:大学毕业已超过两年仍未落实工作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19号)第七条“超过两年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学校和档案管理机构将其在校户口及档案迁回其入学前户籍所在地。”规定,应当将户口迁回原籍。
大学毕业已超过两年,在津有工作的,按照引进人才政策“具有普通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学历,35周岁以下的外省市人员(含“两区三县”到其他十一区),与本市企、事业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的可以申请落户。”,
为减轻群众负担,简化落户办理流程,让群众少跑路,对毕业超过两年户口仍在学校集体户口的符合相关条件,可直接办理引进人才落户,无需将户口迁回原籍。
3.问:我是天津集体户口,现在已经离职,在天津有住房但是是期房还没有入住,是否会被清理?
答:已不在集体户口登记所在单位工作的集体户口人员,如在津已购置住房但未实际入住的,应当及时向集体户口登记单位及公安机关说明实际情况,待房屋入住具备户口迁移条件后,及时将户口迁至现住地。
在津工作
4.问:我是天津集体户口,在天津工作但没有本人名下住房,户口会被清理吗?
对于在本市无合法固定住所,但在本市就业的集体户口人员,如集体户口登记地址与实际工作单位一致的,可以保留其集体户口,但应当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搞好户口核查,保证户口登记项目准确。如因购置房屋、结婚等原因具备户口迁移条件的,应当按照“人户一致”的原则,及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5.我在天津集体户口,但已不在集体户口登记的单位工作,会被清理吗?
如已不在集体户口登记的所在单位工作,应当及时将户口迁至现单位或现居住地。
其他情况
6.我没有在天津工作,在天津也没用本人名下住房,户口会被清理吗?
在本市无合法固定住所且未在本市就业的集体户口人员,应将户口及时迁出本市,对未按要求将户口及时迁出的,公安机关将采取户口冻结措施。
7.我原单位已经破产倒闭了,可是户口还空挂在原单位集体户口上,是否会被清理?
对集体户口单位已破产倒闭、合并的集体户口,公安机关将撤销其集体户,集体户成员应按照在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及时将户口迁至现住地或现单位,对查无下落的,公安机关将对其户口冻结。
冻结户口
8.问:什么是冻结户口?冻结后还能办理户口业务吗?
答:办理户口“冻结”业务是清理违法违规户口的一项重要措施,对于保障公民合法正当权益、提高户口登记管理质量、维护正常户口登记管理秩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对于经户口调查,确认为无法查清户口来历,长期未办理户口和居民身份证业务、未使用有关证件、联系不到本人和直系亲属等无法核实户口真实性的集体户口,公安机关将采取户口“冻结”业务。
户口冻结后,将无法办理开具户籍证明、办理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等户籍业务,可能会对您办理个人事务带来不便,请广大群众按照公安机关户口登记管理有关规定,尽快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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