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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天津生态城爱国卫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通知
生态城各有关单位和广大居民:
为有效降低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密度,创造良好舒适的生活环境,预防传染性疾病发生,保障居民身体健康,根据全国《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和《天津市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办法》,生态城爱卫办决定进一步开展灭蚊、灭蝇等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责任分工
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实行责任制,所需资金由责任单位和个人自行承担。
(一)公共绿地、道路附属绿地、窨井、下水道、垃圾填埋场、中转站、公用垃圾桶(箱)、河道、河岸、防洪沟渠由环保公司负责。
(二)机关、团体、学校、公司等企事业单位由各单位自行负责。
(三)集贸市场由市场主办单位负责;个体经营户办公、经营场所由个体经营户负责。
(四)居民小区内的共用部分、绿地、共用设施设备等由物业服务单位负责。
(五)居民房屋内由该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负责。
(六)建设工地由施工单位负责。
(七)责任不明确或者有争议的区域,由生态城爱卫办确定责任单位或个人。
二、时间安排
蚊蝇消杀时间:8月至9月底结束。约5天为一个消杀周期,特别是8月份蚊蝇孳生高峰期及雨水多发期,要根据实际适当缩短消杀周期。其中,8月4日、8月19日、9月5日、9月20日为我辖区集中消杀蚊蝇活动日。
三、有关要求
(一)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蚊蝇消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严格的保障措施,确保消杀效果。
(二)加强对投药员和消杀人员的技术培训,严格按照药物使用说明合理投药,做到安全、高效。
(三)各责任单位要加强自查,确保蚊蝇消杀效果。爱卫办将开展不定期督导检查,适时通报消杀进展情况。
(四)请广大居民增强卫生意识,自觉维护辖区环境卫生,积极主动参与到除害防病的工作中来。
中新天津生态城爱国卫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8月2日
来源:生态城网上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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