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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碧桂园滨海城的业主。该小区位于滨海新区中新天津生态城海博道与安正路交口,属海博社区,一期交房时间2014年4月30日,二期交房时间2015年6月28日。交房时,开发商违反规定要求业主先签名收房,后验房,实属霸王条款,由于业主多数是适婚年龄段的青年,急于收房,多数采取了默认的态度。小区前期物业是碧桂园物业。本人于2015年10月入住。小区居民约1000户,但地下车位不足600个,且收取200元每月的地下车位管理费,该收费标准虽然经过物价局核准审批,但明显高于周边地区的正常水平(生态城片区地下平面车位管理费从80元到180元不动,大部分在100元左右,最高的是公认最好的物业万科锦芦小区),由于地下车位收费畸高,且存在诸多问题(最严重的是漏水、渗水问题),多数小区居民认为该地下车库未达标,其提供的所谓的服务与其收费标准不匹配,因此不愿购买该物业的地下停车服务。2016年1月左右,碧桂园物业单方面宣布将从2016年3月1日起对地下车位收取200元每月的管理费,且要求一次性缴纳一年费用共2400元。部分缴费的业主反映,所签订的地下车位服务协议并无具体的服务内容。2016年3月1日起,物业开始阻止业主私家车进小区,造成小区南北两个入口堵塞,并指使保安人员用石墩等占据小区地面的停车空位,想通过上述手段来逼迫业主缴纳高额的地下停车位管理费。业主报警后,管辖派出所出面调解,物业才放行私家车进入小区。并要求业主在一周内缴纳费用,否则继续阻拦私家车进小区。(该事件在下文中称为“三一事件”)
基于以上事实,为了维护本小区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现提出以下维权请求:
一是追究碧桂园物业“三一事件”法律责任。交房后,房屋所有权以及土地使用权从开发商转移到全体业主。同时,我国物权法以及碧桂园与业主签订的购房合同均明确规定,小区地面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碧桂园物业作为受雇于全体业主,为业主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方,未摆正自己的雇佣身份,未经业主同意用石墩占据地面停车位,且阻拦业主私家车进小区,性质极其恶劣,已经构成严重侵权。侵犯了业主的物权。请政府相关部门及时派人进行核实,并依法惩处碧桂园物业以及具体责任人。并将处理结果进行公示。以平民愤。
二是要求碧桂园物业会同开发商对车库以及电梯井的渗水等问题进行彻底整改,同时追究对车库工程验收单位责任。地下车库渗水问题十分严重,地面经常有积水,容易造成人员滑倒以及长期对私家车造成损害。此外,地下车库还存在诸多问题,无人定期保洁,卫生条件不达标,灯光昏暗,拐角过多存在隐患。同时3号楼业主反映,由于渗水,该楼电梯经常出现故障,雨季时电梯井中存在大量积水,对电梯的运行带来巨大的风险隐患,可能造成人员的伤亡,虽然多次报修,但一直未能彻底解决,物业和开发商敷衍了事,盼望相关部门能重视此事,毕竟人命关天。我们怀疑地下车库的验收程序流于形式,请求对验收责任人进行核实调查。在车库问题尤其是防水未能彻底整改并通过验收合格前,不得进行收费。
三是要求碧桂园物业重新与已经缴费的业主签订地下车库服务协议,协议中应逐条列明双方的权利和责任,明确物业的服务条款,并参照周边小区收费标准将车位管理费下调到合理价位。
四是要求碧桂园开发商加上售后维修服务,对业主报修的问题要限期彻底整改,不得推脱敷衍了事。大量业主反应,房屋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报修后未能得到及时有限的解决,有的甚至拖延数月,尤其是屋顶渗漏的问题,给业主造成了极大困扰。
希望有关部门能真正落实依法治国,为民做主的执政理念,严查房地产开发商以及物业管理公司的违法违规侵犯业主合法权益的乱象,增强公众对政府的信心和信任度,营造和谐、公正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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