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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预览者: 我家房子合同上写的是12月25号下房,开发商是在12月6号下的房,但是收房的当天,一进售楼处就让先交钱后验房,首先,“先验后收”的流程是有法律依据的!看着大家都没反抗,我这个小绵羊也只能任意宰割了,随后跟着去验房,一进门就发现我家客厅墙面,距离地面30公分,有起皮,潮湿地地方, 明显是有漏水的痕迹。 当天物业、还有施工方的人员都到现场了解过情况,保证会给修好。现在已经过了十多天了,没有找到漏水的原因,我们多次联系开发商以及物业、施工单位,希望排查原因,但均无果,现在他们就在拖延时间,并不做出处理。大家说说我该怎么处理啊。他娘的没天理了,谢谢大家的意见。给点提示和怎样处理及曝光啊。大家看看这样的房子谁敢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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