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知情人,此次碗盘事件我向公众描述真实的一面我所说的30日晚派出所警务人员在场作证。
2015年6月29日晚,有两位女顾客找到超市,拿着一个坏的瓷盘和一个坏的透明的沙拉碗,两位顾客说刚在超市买的(顾客描述:到家刚出锅的饺子放到瓷盘上瓷盘就裂开了,用沙拉碗盛上热的饺子汤碗突然就裂了热汤洒到腿上造成烫伤)顾客提出要求:第一买药,第二用坏的沙拉碗和瓷盘要给新的(只要是盘和碗就可以)。两个条件满足就不追究了。超市当时调查,结果是顾客结完帐走的时候所买的物品(包括盘和碗)全放在超市购物袋里,离开收银台时顾客拎的超市购物袋撞到收银台,当时收银员特意提示顾客检查盘和碗是不是有碰坏,顾客点了点头什么也没说就走了(监控可查)。我们当时回复顾客:第一磕碰后和使用前您查看盘和碗有没有问题(顾客回复:没检查但是在超市买的时候是好的),第二沙拉碗不能盛高温物品(顾客回复:不知道沙拉碗只能做什么用只知道是碗,这些东西必须有售后,出什么问题超市必须负责,而且顾客举例说:“在肯德基点了一杯热咖啡,喝的时候把嘴烫了,肯德基也负责),在顾客这样的理由下超市无语了,最终是顾客还是前两个要求,超市经理出于同情个人自费买烫伤药送给了顾客,同时和顾客表明这不是超市的责任只是出于同情,顾客拿到药还是不走要求盘和碗必须要给只要能用的就行,由于当时她们无理取闹已经影响其他顾客购物,出于无奈超市经理给了碗和盘子。(当晚我到开发区三大街肯德基点了杯咖啡和工作人员聊咖啡烫嘴赔偿此类事件,工作人员只是冷笑一下离开了)
2015年6月30日晚一位老师身份的女士带两位女顾客再次找到超市,说昨天的事这样解决不能算了,今天她们到医院看了烫伤怕留疤,要超市赔偿。当时无法和顾客理论,双方同意报警,几分钟后警察赶到,了解双方情况,警察的意思是先治病,治好后再协商解决,老师和那两位顾客不同意,顾客说手里没有钱治病,老师和两位顾客提出要精神损失费五万元解决此事,超市没有同意后,他们再次提问超市能给多少钱,超市拒绝了无理的要求。
今天无理顾客在网上还在指责超市,我的发表只是想让大家看到事件真实的一面,三位顾客的姓名、年龄和工作单位我们不披露最后的尊重留给你们,还请自尊自律自重,不要做无理的要求和无理的指责,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公正自在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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