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大白 于 2015-3-20 13:47 编辑
一、呼吁依法治国,维护人民基本权利呼吁孩子们有幼儿园可上。
(一)根据宪法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就其司法解释为: 受教育权的内容: ①学龄前儿童接受学前教育。 ②适龄儿童和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③符合一定条件的公民接受高级中等教育、高等教育。 ④成年人接受成人教育。 ⑤从社会其他合法教育机构、教育途径接受教育。 在我国,凡是公民都平等地享有受教育的权利,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限制公民的受教育权,不得歧视任何人的受教育的要求。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章教育基本制度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国家建立科学的学制系统。学制系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置、教育形式、修业年限、招生对象、培养目标等,由国务院或者由国务院授权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赋予人民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要求国务院授权教育行政部门落实学前教育制度的规定。我们家长呼吁让广大生态城里的孩子们有幼儿园可上。
二、兑现承诺,解决家庭就近入园的合理诉求。
1、根据天津市教委2014【19】号要求实现就近入园。明明附近有在营、在建、规划的幼儿园不去投用,让大家去生态城(原)外,其理由何在?!将生态城与旅游区、中心渔港合并实行优势互补大家理解也认可,毕竟是国家的战略举措。但为什么要让孩子和家长们来填补合并过程中出现的矛盾。碧桂园建成销售处生态城内难道没有吗?是拉高房价还是拉高入住率,我们不得而知。是否存在利益输送,不能不让老百姓往这方面想。
2、兑现承诺,落实规划。绝大多数家庭在购买生态城住房之前,通过各种渠道(官方与商业机构)将生态城优质的教育配套资源作为吸引大家到此购房,现在我们搬过来了,告知目前解决不了,到底是商业机构的虚假宣传还是有关部门的不作为 ,还是受商业机构之托也难逃其嫌。同时在中新天津生态城总体规划中有幼儿园规划点,那么为什么结合入住率的情况不提早建成投用,同时有部分原有规划已经改变,这是否需要进行信息公开其规划调整如何公开透明的?是逐步完善?!还是懒政?!希望不是存在腐败。
3、规划调整不能让老百姓买单。碧桂园房价与生态城内房价很大差距,当初原生态城居民购买此处房产就是看中其相关的配套。生态城有生态城的配套规划、旅游区、中心渔港也有各自的相关配套,合并的是行政区域,不是商业及生活配套,如果都合并了资源都共享了,那么房屋差价损失谁来负责?!有关部门说原生态城业主也享用了旅游区、中心渔港的资源,那请问那个旅游景点是针对原生态城居民不收费的,要不收费针对所有人的不收费,该收费还照收而且一分特殊优惠也没有。与其还不如说原生态城居民拉动那里的消费呢。
三、恳请政府重视百姓民生,采取必要措施妥善处理好存在的问题
1、恳请领导重视。到底是政府规划调整也好建设速度也罢,交通、商业等大人都好将就,不应苦了孩子还有部分老人,让孩子无学可上,在生态城里得不到应有的教育。那么生态城号称的生态宜居何在?!希望相关领导给予重视起来。经济发展民生是保障啊。
2、恳请政府加大投入。我们也不同程度上承认规划调整与建设速度的问题,那么是否政府是否应该加大投入力度来解决呢,既然民营幼儿园属于纯粹商业机构,满足不了生态城当下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那么是否考虑利用现有建成建筑物,改造成公立幼儿园呢?
3、恳请相关部门有效管理。希望相关部门领导严格监督并管理幼儿园公开透明的招生程序,同时能够合理设置班次,所提供的学位能够满足绝大多数家庭的实际需求。对于社会上传播的控制生源抬高门槛的传言,希望能够严格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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