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初中学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暂行)》和《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结合我区初中阶段现有情况,现就2023—2024学年度第二学期转学工作提示如下:
一、各年级均不予转入:塘沽一中、塘沽二中、塘沽三中、塘沽五中、塘沽六中、塘沽十四中、塘沽新港中学、塘沽育才学校、塘沽云山道学校、塘沽未来学校、天津师范大学滨海附属学校、大港海滨学校、塘沽十一中、塘沽十五中、塘沽盐场中学。
二、七年级(2023级)不予转入:大港一中、大港十中、大港六中。
三、八年级(2022级)不予转入:汉沽九中、油田三中。
四、如转学登记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数量,区教体局将统筹协调到相对就近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学校予以接收。
五、依据《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将统筹安排在我区公办学校就读。
六、《滨海新区2023—2024学年度第二学期转学通知(初中)》预计于12月中旬在“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局”网站发布,官方微信公众号“天津滨海教育”同步发布,请届时关注。 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局 2023年10月30日
注:经开区、保税区、高新区、东疆、生态城后续将发布本区域转学通知,多多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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