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天津生态城附属学校 关于2021级具有生态城户籍在本市外区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学工作的实施方案
学校根据滨海新区《关于做好滨海新区普通高中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接收本市学籍转入学生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校高中教育教学资源的实际情况,针对向我校提出转学申请的2021级(高二年级)普通高中学生,制定本方案: 一、转入学生及条件 1.此次接收的转入学生仅为具有生态城户籍,且户籍为本市其他区县普通高中2021级正常学籍的在校学生。 2.申请转入的学生,其天津中考成绩须高于我校今年中考录取最低分数线,方有资格报名参加我校的转入测试。 3.凡通过外省转学到本市普通高中就读,再申请由本市其他区县转入我校的学生,因学生未在津参加过中考,则以现就读学校当年中招最低录取分数线作为参考,确定学生是否有资格报名参加我校的转入测试。 二、转入原则 1.普通高中为非义务教育阶段,我校结合自身资源情况采取择优录取的方式接收转入学生。 2.按照天津市中学学籍管理规定,高中转学遵循属地管理原则,我校只接收具有生态城户籍的学生。 3.按照新区文件要求,我校原则上不接收新区范围内其他学校的转学生。不接收高中招生时自愿填报跨地域招生学校和面向全区招生学校招收的学生的转学。 三、转入流程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我校按照新区高中转学统一线下报名时间为: 2022年6月27日(9:00—11:00,14:00—16:00) 报名地点:北京师范大学天津生态城附属学校中学部二楼办公室 报名咨询电话:17622720769 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工作。 2.报名所需材料: (1)学生户口本原件; (2)学生户口本首页、学生本人页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应由申请人现场逐页签字、捺指印,并在复印件上手写提供材料真实有效的保证; (3)天津市招生委员会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办公室下发的中考成绩通知单或考试部门(中招办)出具的中考成绩证明(需包括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应由申请人现场逐页签字、捺指印,并在复印件上手写提供材料真实有效的保证;当通过外省转学到本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再申请由本市其他区县转入我校的学生,需另提供原外省所属教育局中考包含总分的成绩证明; (4)高中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报名学校所要求出具的相关材料。 (6)申请转入我校学生需填报《高中转学申请表》(附件1)和《高中转学告知书》(附件2); (7)学生近期半身一寸照片1张(背景色无要求)。 3.我校对申请转入学生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并报送滨海新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滨海新区教育主管部门对申请转入学生的资格进行复核。 (三)转入测试 经滨海新区教育主管部门对申请转入学生的资格进行复核后,通知学生到我校参加测试。测试时间为2022年7月6日,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和英语。 (四)确定名单 我校结合学校资源情况和学生测试情况采取择优录取的方式确定拟接收学生名单。 四、其他事宜 对转学过程中出现的与原学校及相关单位产生的遗留问题和各类纠纷,我校概不负责。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北京师范大学天津生态城附属学校。 北京师范大学天津生态城附属学校 2022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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