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伴们 滨海新区中学转学最新政策来了 登记时间地点、所需材料都在这里↓ 根据《市教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初中学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津教委[2014]8号)文件要求,结合滨海新区初中教育实际,现将2019-2020学年度第一学期初中转学要求通知如下:
转学对象 要求转入塘沽、汉沽、大港、油田的七、八、九年级符合条件的学生。 登记审核时间 2019年8月16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30 登记审核地点 在就近学校登记,参见下表↓↓↓ 审核材料提交 (一)滨海新区户口(含蓝印)学生应提交的材料: 1.学生户口本原件。 2.监护人自有住房房本(或购房合同及契税完税证明件,如有户口没有自有住房,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二)滨海新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应提交的材料: 1.法定监护人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2.学生户口本(法定监护人须在同一户口本上)。 3.法定监护人在转入区域的务工就业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 4.法定监护人在转入区域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 5.法定监护人在转入区域合法居所证明(房本、购房合同及契税完税证明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三)七年级只接受本地户口学生转入。除提交第(一)项材料外,还需签署《外省六年级毕业生回户籍地滨海新区升入七年级学生家长须知》(参见附件2)。 注意事项 (一)如经审核材料不齐,或不能在指定时间来审核的,统一于2019年8月19日-20日工作时间到天津师范大学滨海附属学校(临时工作点,地址滨海新区庆盛道与西月道交叉口西侧)补审。学生转入校将于8月22日18:00前通知学生报到。 (二)新区教体局将联合新区公安、房管等部门对学生所报佐证材料进行审查,如发现虚假证件信息或学生不是正常在籍生,不予转学,学生须返回学籍所在校就读,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此通知最终解释权归滨海新区教体局中学教育室所有。 特别提示:转学学生登记地点不一定为接收学校,教体局将根据学生房户信息和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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