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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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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4-5-23 11:2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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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大将军 于 2014-5-23 11:27 编辑
这个办法不好,会转化矛盾。
最好是就事论事,有针对性的维权。
物业费,物业公司有权利收取,并且受到法律保护。业主不交物业费,反而把有理变成无理去做事。
事情我觉得也简单,合同约定业主享受的权利,法律会给予支持的。
我觉得当下,反腐以及政法整顿已经初见成效,要给法院一个秉公执法的机会。
最近,我经历的几个经济纠纷案件,法院的面貌有很大改观。新领导,带来了新气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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