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禾春江府 滨旅品致鸿熙 中加生态示范区木汐海岸

生态梦网 -- 中新天津生态城社区门户网站

查看: 9798|回复: 14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新加坡稀奇古怪的建筑

  [复制链接]
     

119

主题

1527

帖子

1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2102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5-1-25 20:16:44 | 只看该作者 |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伴我永生 于 2015-1-26 08:44 编辑


          该住宅项目位于新加坡,是由ole scheeren设计的,ole scheeren是OMA事务所之前的合作伙伴,建筑师在此设计很多栋公寓楼,交错叠加,很有特色,该项目历时六年才完成。这里共有31栋公寓楼,每栋楼有六层高,把私人空间和公共活动空间结合起来,集群状况很好,密切了每栋楼的联系。 公寓楼之间呈六角形的设计,形成了8个宽敞的庭院,周围还有花园。公寓楼经过交错叠加的设计,形成垂直的住宅区,占地170000平方米,共有1040个住宅单位。室内宽敞明亮,光线充足,公寓的价格也比较合理。这里有多条小路,便于住户出行,还有多个花园和各种公共设施,丰富了居民的社区生活,增强住户的互动交流。公共活动区建有中央广场、剧院广场和水上公园,还有会所、剧院、体育馆和50米长的泳池。户外的空间很宽敞,周围有8个主要的庭院,里面有野餐区、瀑布、荷塘和温泉,为住户提供休闲放松的场所,营造舒适的居住环境。 设计上,公寓楼的可持续性强,运用了太阳能设计,建造了地下停车场。公寓经过叠加设计,很有视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19

主题

1527

帖子

1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2102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5-1-26 06:13:35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伴我永生 于 2015-1-26 06:19 编辑

另图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9

主题

1527

帖子

1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2102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5-1-26 06:15:18 | 只看该作者
另图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9

主题

1527

帖子

1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2102
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15-1-26 06:16:12 | 只看该作者
另图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9

主题

1527

帖子

1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2102
5#
 楼主| 发表于 2015-1-26 06:17:06 | 只看该作者
另图——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9

主题

1527

帖子

1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2102
6#
 楼主| 发表于 2015-1-26 06:18:00 | 只看该作者
另图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9

主题

1527

帖子

1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2102
7#
 楼主| 发表于 2015-1-26 06:20:42 | 只看该作者
另图——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9

主题

1527

帖子

1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2102
8#
 楼主| 发表于 2015-1-26 06:42:46 | 只看该作者
另图——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9

主题

1527

帖子

1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2102
9#
 楼主| 发表于 2015-1-26 06:44:24 | 只看该作者
另图——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主题

79

帖子

342

积分

中级会员

Rank: 3Rank: 3

积分
342
10#
发表于 2015-1-26 14:50:53 | 只看该作者
都是效果图,有没有建成的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生态梦网版权所有   © 2013-2015 ECODreamers.com     津ICP备14004310号

本站信息均由会员发布  不代表生态梦网立场  禁止在本站发表与国家法律相抵触言论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