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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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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9 20:5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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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计生委关于规范门诊静脉输注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09
各区卫生计生委,委直属有关医疗机构,医学院校附属医院,部分企事业单位医院:
为促进临床合理用药,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持续改进医疗服务质量。经研究,我委就规范门诊静脉输注抗菌药物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
各区卫生计生委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规范门诊静脉输注抗菌药物管理工作,从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高度,认清此项工作对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临床合理用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大意义,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确定责任部门,保证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二、制定措施,逐步推开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对门诊输注抗菌药物的情况进行摸底调查,认真分析、评估,对有关就诊形势开展研判,制定相关措施,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制定的“合理用药十大核心信息”,到2016年底,全部停止在门诊输注抗菌药物(儿科除外)。对于儿科要严格对照相关诊疗规范,准确把握静脉输注抗菌药物的指征,杜绝药物不合理应用。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加大对全体医务人员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培训力度,提高医务人员和患者的沟通能力,加强健康教育和宣传工作,争取患者和社会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引导患者规范就诊,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三、履行职责,加强监管
各区卫生计生委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特别是强化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做好协调、跟踪、整改等有关工作,保障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2016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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